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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长沙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规划(2024—2028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2:07 浏览:139次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 03月15日在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上发布了《长沙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规划(2024-2028年)》听证会公告,邀请烟花爆竹相关监管机构,从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3月25日进行了公开听证,参会人员针对布点规划提出了47条意见,我局认真研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说明,现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对3月25日举行的布点规划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有意见的,可将意见反馈至414606904@qq.com。

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8817170668

附件:《长沙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规划(2024-2028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及说明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长沙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规划(2024-2028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及说明

序号

参会代表意见

是否采纳

原因或修改情况

姓名

史超

单位及职务

长沙市帝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1

专用于批发(对外出口)经营的企业,应在其许可证上注明:“仅限于出口”。应与本行政区内的批发经营公司有所区别。

不采纳

许可证有固定格式,根据行政许可法定。

2

长沙市中心城区(三环内)人口数量不应纳入布点规划人口数量统计。

不采纳

三环内为禁止燃放区域,但春节期间是允许的,同时人口内部流动较大,检索区别三环内外的人数数量难度较大且不具有长久时效性。

姓名

黄亿昌

单位及职务

银江公司

1

烟花爆竹产业是浏阳市的主要生产力,浏阳市的663家批发公司按规划需骤减225家,势必会影响浏阳市的就业问题,而烟花爆竹的生产、批发、零售本属一条产业链,批发企业数量的骤减,可能会增大非法买卖的可能性和贸易公司出口的合法性,还望慎重考虑减少数量。

采纳

本文件系规划文件,仅对未来的发展作出要求,现有的情况调控达标需要结合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遵守行政许可相关要求。规划文件第七部分(三)、(四)条已对数量调控做出相关要求。

姓名

李凡明

单位及职务

浏阳市旭日烟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

浏阳烟花可向义乌学习,让群众提到烟花就想到浏阳。这势必离不开政府的正确引导,还望政府引导浏阳烟花正向发展。

采纳

合理确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布点,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产业创新,拓展国际市场,做强烟花产业生态系统,走安全环保、优质品牌发展道路。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产业与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引领产业向文化创意产业转变,把烟花爆竹行业打造成文化底蕴深厚、科技含量丰足、安全环保保障、独具传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实现长沙烟花爆竹行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姓名

张红清

单位及职务

浏阳金霞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1

规划布点应参考零售店证的数量。

采纳

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零售店证既烟花爆竹零售店门店数量,已考虑在内。

姓名

许云香

单位及职务

兆丰烟花商贸(长沙)有限公司

1

规划中,浏阳市需减少225家,应明确企业退出方式与退出时间。

采纳

本文件系规划文件,仅对未来的发展作出要求,现有的情况调控达标需要结合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遵守行政许可相关要求。规划文件第七部分(三)、(四)条已对数量调控做出相关要求。

姓名

曾智

单位及职务

湖南紫星花炮有限公司总经理

1

批发企业分为出口、内销等类型,应明确经营范围,浏阳出口企业是否能在长沙内销,浏阳内销企业是否能在长沙市进行批发。

采纳

文件第六条第(一)布点总体规划,为避免出现垄断经营,各县(市)区为连片经营区域,互相之间不得设置经营壁垒。N为浏阳市、宁乡市在规划布点控制数之外专用于对外经营贸易的批发经营企业不在本行政区域开展经营业务

2

规划中,各区(县)增加或较少是一个阶段性过程,需制定优化方案,按阶段性进行增减。

采纳

本文件系规划文件,仅对未来的发展作出要求,现有的情况调控达标需要结合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遵守行政许可相关要求。规划文件第七部分(三)、(四)条已对数量调控做出相关要求。

姓名

王贤凤

单位及职务

长沙市岳麓区王贤凤烟花爆竹店

1

建议给予在长沙市区经营公司零售布点许可优先考虑,有利于合法配套经营,合法运输和监管。

采纳

文件第七条,(六)批发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并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姓名

潘娜

单位及职务

魔卡烟花

1

建议雨花区不增加数量。

不采纳

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规划为整体公平布局,设置了上限要求,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的许可数量。

姓名

孔雄

单位及职务

湖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1

建议在规划中,增加经营(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的要求,对仓库的等级、数量、面积进行必要的规定,提高企业的准入门槛。

采纳

文件第七条,(六)批发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并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2

考虑布点规划批发企业的数量时,可考虑辐射能力,能保障多少零售店。

采纳

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其中辖区内零售门店数量影响占比较大。

姓名

刘毅

单位及职务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

1

规划中五(一)节,“鞭炮”一词,应规范用词。

采纳

见五(一)节。

2

规划中五(二)节,建议删除“各区县波动不大,现有布点数量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

采纳

见五(二)节。

3

调研数据中,浏阳仓储企业79家,储存面积48.8m2,城区布点建议增加储存面积,考虑是否有重叠辐射面的区域面积。

采纳

文件第七条,(六)批发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姓名

颜颂华

单位及职务

浏阳烟花爆竹技术协会

1

规划中五(一)节,“传统特色小产品、礼花弹、冷光烟花、玩具烟花并举的产品格局”,提到“小产品”、“冷光烟花”一词,有待进一步考究,建议和GB 10631标准保持一致。

采纳

见五(一)节。

2

建议明确内销和出口烟花爆竹经营权限。

采纳

文件第六条第(一)布点总体规划,N为浏阳市、宁乡市在规划布点控制数之外专用于对外经营贸易的批发经营企业不在本行政区域开展经营业务

3

加强对经营公司规范管理,建议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规范管理、规范经营。

不采纳

此文件为布点规划文件,同时此文件省应急厅名义统一发文,对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不作出要求。

4

从长远目标来规划布点数量,不可以凭主观来随意增减布点数量,总的目标“够用就行”。

采纳

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规划为整体公平布局,设置了上限要求,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的许可数量。

姓名

邱健

单位及职务

浏阳市山枣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1

浏阳退出225家压力过大,适当考虑减少指标,给出方案,考虑退出后果。

采纳

本文件系规划文件,仅对未来的发展作出要求,现有的情况调控达标需要结合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遵守行政许可相关要求。规划文件第七部分(三)、(四)条已对数量调控做出相关要求。

2

规划中增“探索批发企业为依托,开发连锁经营路线”一节,带动整个烟花市场的一体化、标准化、品牌化,实施企业化、连锁化管理,品牌化升级,提升企业形象,大大降低监管难度。

采纳

第七条(二)其他要求,修改为: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数量基本维持现状,可根据实际考虑辖区整体需求在现有数量基础上做0.5倍-1.5倍的总数调整,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线、滨湖大道、黄兴大道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不得设置零售店(点),且对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鼓励以生产批发企业为依托,开发连锁经营路线,带动行业一体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3

建议新增布点指标减少或不变。

不采纳

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规划为整体公平布局,设置了上限要求,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的许可数量。

姓名

李旭

单位及职务

浏阳市应急局科长

建议暂时保留浏阳市现有的663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下一步我局将用一个许可周期为过渡期时间,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减少公司数量:

1、严把许可关,我局将依法依规严格把关许可证到期申请延期企业的许可把关,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延期;坚决取缔一个许可周期内无实际经营行为的“僵尸企业”。

2、对经营(批发)公司涉嫌非法生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立案顶格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行刑衔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3、截至去年9月我市尚有57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已完成布点审批、办公区及展厅的装修、完善仓储设施和安全评价,尚未核查发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将严格把关,有序发证。

采纳

规划文件第七部分其他要求。

姓名

张永扬

单位及职务

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

1

望城区常住人口数为79.27万人,月亮岛街道常住人口22.42万人。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西三环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月亮岛街道属于西三环以内,属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根据布点条件选址和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不能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的禁限放区域规划布点,除月亮岛街道我区实际常住人口数56.85万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建议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规划为4家。

不采纳

1、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规划为整体公平布局,设置了上限要求,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的许可数量。2、三环界定人口没有明显界限,不好把握,除极个别的整个街道都在三环内,也存在部分街道一部分在三环内一部分再三环外,不好界定人数。

姓名

连正奇

单位及职务

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法规宣教处处长

1

烟花零售店建议辖区内在控制总量前提下可规划二至三家烟花超市。

采纳

第七条(二)其他要求,修改为: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数量基本维持现状,可根据实际考虑辖区整体需求在现有数量基础上做0.5倍-1.5倍的总数调整,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线、滨湖大道、黄兴大道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不得设置零售店(点),且对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鼓励以生产批发企业为依托,开发连锁经营路线,带动行业一体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2

针对纯出口贸易烟花批发公司满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文件条款即可。

采纳

见第六条(二)布点条件

3

建议将赋予湘江新区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权限收回市局。

/

此项涉及到行政许可权限问题,暂时不予回复

姓名

郑义鑫

单位及职务

雨花区应急管理局重点行业监管科员

1

雨花区的批发企业辐射面积较小,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建议批发企业数量不变。

采纳

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规划为整体公平布局,设置了上限要求,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的许可数量。

姓名

黄坤

单位及职务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

1

建议对市场许可证到期的进行劝退。

采纳

本文件系规划文件,仅对未来的发展作出要求,现有的情况调控达标需要结合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遵守行政许可相关要求。规划文件第七部分(三)、(四)条已对数量调控做出相关要求。

2

规划七(一)节“可根据实际考虑辖区整体需求在现有数量基础上做0.5-1.5倍的总数调整,对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建议改为适当调整。

不采纳

此项为地方规划文件,作出0.5倍-1.5倍的调整范围,系对各区县零售店的数量调控做一个整体要求。

姓名

张冬梅

单位及职务

芙蓉区应急局

1

建议采取淘汰制减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数量,而不是按区域压缩。

采纳

本文件系规划文件,仅对未来的发展作出要求,现有的情况调控达标需要结合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遵守行政许可相关要求。规划文件第七部分(三)、(四)条已对数量调控做出相关要求。

姓名

冯艳艳

单位及职务

长沙市工信局消费品处工作人员

1

建议对浏阳市减少225家这个数字的科学性进行考究,不能影响到产业的发展壮大。

采纳

本文件系规划文件,仅对未来的发展作出要求,现有的情况调控达标需要结合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遵守行政许可相关要求。规划文件第七部分(三)、(四)条已对数量调控做出相关要求。

姓名

邓海达

单位及职务

长沙市公安局

1

企业布点规划必须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批发、零售布点均不能违背县级以上政府明确的禁限放区域规划布点。

采纳

第六条(二)布点条件2.选址和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不能在县级以上政府明确的禁限放区域规划布点。

姓名

刘海春

单位及职务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工

1

规划》五(一)中,湖南湘江新区目前不属于长沙市的下辖区,建议按岳麓区作为统计口径。

采纳

修改文中用词,人口采用岳麓区计算。

2

布点规划控制数的人口不宜仍按现状人口取值,建议按规划的常住人口计算,根据《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预测为:芙蓉区60万、天心区135万、雨花区165万、开福区130万、岳麓区240万、望城区150万、宁乡市152万、浏阳市168万。

不采纳

此布点规划时间为2024-2028年,已根据市统计局提供人口数据作为参考

3

建议明确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店新建的申报、审批所涉及的具体部门和流程要求,并补充运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要求。

采纳

文件第六条,(二)布点条件3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审批、监督管理均有明确要求。

4

相关规范、标准中建议增加防火规范和消防规范。

采纳

文件第六条,(二)布点条件3,修改为: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65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25—2009)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姓名

杨松林

单位及职务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科员

1

建议长沙市中心城区不布设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同时在禁限放区域继续保持零售店清零。

采纳

第七条(二)其他要求,修改为: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数量基本维持现状,可根据实际考虑辖区整体需求在现有数量基础上做0.5倍-1.5倍的总数调整,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线、滨湖大道、黄兴大道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不得设置零售店(点),且对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鼓励以生产批发企业为依托,开发连锁经营路线,带动行业一体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2

建议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明确监管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储存、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

采纳

文件第七条(五)项要求

3

《规划》中的布点规划控制数中未核减中心城区禁限放区域的人口,建议予以完善修正。

不采纳

1、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规划为整体公平布局,设置了上限要求,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的许可数量。2、三环界定人口没有明显界限,不好把握,除极个别的整个街道都在三环内,也存在部分街道一部分在三环内一部分再三环外,不好界定人数。

姓名

曾庆

单位及职务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四级主任科员

1

规划中,数量增加的辖区,应补充增加原因,建议在增加上当“文科生”,减少上“理科生”。

采纳

见第六条(一)布点总体规划

姓名

谭鹊舞

单位及职务

望城区兴平公司

1

望城区现有经营批发公司4家,供应本区范围内的零售店已经饱和或过剩,若增加批发企业可能造成恶性竞争。

采纳

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规划为整体公平布局,设置了上限要求,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的许可数量。

2

关于人口统计,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在三环线以内,属于禁放区范围,人口不能纳入统计范围。

不采纳

1、本次《规划》考虑“辖区内所有社区、村落数;常住人口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主要消费人群;工业园区面积;森林公园等景区面积”7个因素,规划为整体公平布局,设置了上限要求,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的许可数量。2、三环界定人口没有明显界限,不好把握,除极个别的整个街道都在三环内,也存在部分街道一部分在三环内一部分再三环外,不好界定人数。

3

关于批发企业相配套的储存仓库,望城区范围内批发公司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涉及行政许可,不做回复

姓名

李猛

单位及职务

开福区应急局

1

开福区现有批发公司10家,其中外贸5家,内销5家,建议保留。

不采纳

本文件系规划文件,仅对未来的发展作出要求,现有的情况调控达标需要结合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遵守行政许可相关要求。规划文件第七部分(三)、(四)条已对数量调控做出相关要求。

注:


相关附件下载:《长沙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2024-2028年)》听证会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说明.docx